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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5-31 16:25
来源:本站
根据中共区委办公室、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《关于开展2018年“慈善一日捐”活动的通知》精神,决定2018年全区“慈善一日捐”活动于6月至7月集中开展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“慈善一日捐”活动的基本要求。组织和发动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,从各自实际出发,为帮助困难群众捐出一日的收入或节约的支出。
二、部分有条件的单位,可以把本单位节省下来的费用以集体名义捐赠给慈善事业,也可以与区慈善总会合作,建立自募自救的单位慈善基金。
三、支持、鼓励建立冠名慈善基金。冠名慈善基金的形式多样,只要对发展慈善事业有利都可采纳。同时,个人或家庭可根据自身能力和意愿,在区慈善总会建立“小额冠名基金”。基金认捐起点1万元,可以一次性到位,也可以分3到5年内分期到位,可自愿选择救助项目,可自行确定基金名称。
四、捐款办法。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捐款。
线下捐款的,可直接到区慈善总会捐款;或通过银行汇寄,缴款时备注个人姓名或单位名称,凭银行缴款单到区慈善总会开具收据。
线上捐款的,如果是集体捐款的,各单位须指定一名联络员,由联络员统一汇总,再从线上捐给区慈善总会,并备注单位名称。
线上捐款二维码:
区慈善总会地址:周江岸路16号四楼,电话87258767
传真:87250216
户名:宁波市海曙区慈善总会专户
账号21010122000093961 开户银行:宁波银行湖东支行
联系人:汤国芬、 方晓萍